生态环境部:8月1日起《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 2018年 第13号

 

关于发布《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两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土壤环境质量,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现批准《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以上标准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废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18年6月22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6月28日印发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Soil environmental quality Risk control standard for soil contamination of agricultural land

( GB 15618—2018代替GB 15618—1995 2018-08-01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管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正常生长和土壤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代替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Soil environmental quality Risk control standard for soil contamination of development land

( GB36600—2018 2018-08-01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管控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的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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