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检测的标准
齐鲁质量鉴定检测带您了解潍坊环保检测之水质监测:
1、色度:饮用水的色度如大于15度时多数人即可察觉,大于30度时人感到厌恶。标准中规定饮用水的色度不应超过15度;
2、浑浊度:为水样光学性质的一种表达语,用以表示水的清澈和浑浊的程度,是衡量水质良好程度的最重要指标之一,也是考核水处理设备净化效率和评价水处理技术状态的重要依据。浑浊度的降低就意味着水体中的有机物、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含量减少,这不仅可提高消毒杀菌效果,又利于降低卤化有机物的生成量;
3、臭和味:水臭的产生主要是有机物的存在,可能是生物活性增加的表现或工业污染所致。公共供水正常臭味的改变可能是原水水质改变或水处理不充分的信号;
4、肉眼可见物:主要指水中存在的、能以肉眼观察到的颗粒或其他悬浮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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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余氯:余氯是指水经加氯消毒,接触一定时间后,余留在水中的氯量。在水中具有持续的杀菌能力可防止供水管道的自身污染,保证供水水质;
6、化学需氧量:是指化学氧化剂氧化水中有机污染物时所需氧量。化学耗氧量越高,表示水中有机污染物越多。水中有机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的排放、动植物腐烂分解后流入水体产生的;
7、细菌总数:水中含有的细菌,来源于空气、土壤、污水、垃圾和动植物的尸体,水中细菌的种类是多种多样的,其包括病原菌。我国规定饮用水的标准为1ml水中的细菌总数不超过100个;
8、总大肠菌群:是一个粪便污染的指标菌,从中检出的情况可以表示水中有否粪便污染及其污染程度。在水的净化过程中,通过消毒处理后,总大肠菌群指数如能达到饮用水标准的要求,说明其他病原体原菌也基本被杀灭。标准是在检测中不超过3个/L;
9、耐热大肠菌群:它比大肠菌群更贴切地反应食品受人和动物粪便污染的程度,也是水体粪便污染的指示菌。
齐鲁质量鉴定检测有限公司位于世界风筝之都 — 潍坊,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环保检测机构第三方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公司,具备独立承担质量鉴定检测业务的能力,通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定,省环保厅审核备案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可出具有国家法律效力“CMA”资质的检测报告,公司设有理化室、仪器室、微生物室、恒温恒湿天平室、前处理室、标液室、样品室、试剂室、高温室等专业化实验室,配备了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红外分光测油仪等先进的检测分析设备,及综合智能大气采样器、多功能声级计、自动烟尘烟气分析仪等各个型号的现场检测设备,各种设备近百台, 可以满足各种检测业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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